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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资产使用管理办法

时间:2008-12-30   点击数:  来源:永城职业学院
   

 一、指导思想

在院党委领导下,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以生为本,创建和谐校园,培养高素质高技能人才为目标,进一步促进我院现有资产实现科学管理、规范管理、效益管理,并在强化管理的基础上使其充分发挥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河南省会计工作管理条例》及商丘市人民政府商政[1998]21号文件及永城职业学院永职字[2005]36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二、资产管理的概念、权限和范围。

㈠资产的概念。资产是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并能长期带来经济利益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它权利。

㈡资产管理的权限

1、单位领导人和资产管理人员(或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资产进行核算与管理,并行使管理使用权。

2、单位领导人对本单位所属的资产管理负总责,直接领导人负重要责任,资产管理人员(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负直接责任。

㈢资产管理的范围

本《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所指的资产是指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固定资产的内容包括:各单位所拥有的土地、房屋、建筑物、专用设备、机械设备、一般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各种仪器、器皿、图书、其他设备等。流动资产的内容包括:单位所拥有的各种流动性很强的维修材料、备用待用材料、实验材料、收受捐赠的礼品、办公用材料等。无形资产的内容包括:创新发明专利、荣誉权、著作权、知识产权等。

三、资产的核算与管理

㈠资产的核算。

1、资产的核算以行业会计准则为依据,以所拥有或尚待发生的资产为对象进行分类核算。资产管理科应对全院资产的购入(入库)、发出(出库)、使用、消毁全过程进行管理和核算。具体核算办法参阅《事业单位会计实务》。

2、资产的核算计价以人民币为计量单位。

3、资产的登记价值以原始价为记帐依据。确实不能确认原始价值的,汇同学院领导、资产管理科和有关人员估价入帐,入帐后的资产价值不得随意调整,以保持资产价值的长期有效性。

㈡资产的管理。

1、本办法对院属各单位所拥有的资产实行无偿使用,责任管理。并与使用单位签订《资产使用与管理责任书》。(租赁经营承包期间有偿使用过程中的资产除外,但要参与考核资产的使用效益。)

2、学院对各所属单位闲置的资产,不需用的资产有调整使用权,并与被调整单位办理调整手续,以备核销。附《资产调拨单》调出单位以此作为调出资产的核销依据。调入单位以此作为调入资产时的入帐依据。

3、新增资产的核算与管理。单位因工作需要添置新设备,首先到资产管理科填写《新增资产计划表》,资产管理科综合各种情况核准后,报请有关领导审批后购买,购置后的新增设备、或材料,购入单位需记帐的,先由购入单位凭原始凭证上的基本要素要求填写《新增资产登记表》与《 新增资产计划表》(作为附件)一同入帐,月终由该单位资产管理人员到资产管理科报送《新增资产登记表》(第二联)一份,资产管理科凭该单位报来的《新增资产登记表》和《新增资产计划表》编制凭证进行分类核算。购买单位不需记帐的,购买人需按原始凭证、实物、《 新增资产计划表》一同交资产管理科签字入库,需用时再办理领用手续领用。

4、盘营、盘亏、正常损耗与报废资产的管理与核算。单位经确认属盘营、盘亏、正常损耗与报废的资产,视同增加或减少资产的核算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属非正常损耗或报废的资产,应查明原因分别处理。

5、接受捐赠资产的管理。应视同新增资产填写《新增资产登记表》入帐,入帐时能确认原价的按原始价计价,不能确认原始价值的估价入帐。

6、材料入库的管理。材料是单位因维修、教学实验、办公消耗等而储备的各种有形资产。包括各种原材料、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以及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材料的特点:第一,是有形的;第二,具有较强的流动性;第三,具有时效性和潜在损失的可能性;第四,由于管理不善等原因,容易造成积压、浪费或形成先天性报废,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随着学院的发展壮大,材料占有学院经费的比重越来越大,随着实验设备的增加,材料的购买、使用、管理越来越重要,必须从严管理、建帐核算;必须做到对材料购买、材料入库、材料出库、材料使用全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必须履行节约、反对浪费、注重实效。

㈢无形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即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它能常期给单位或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如发明专利、荣誉权、著作权、科技新型专利、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发生时只登记专利名称,不登记专利价值。

四、对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

㈠院属各单位要配备业务素质好,敢于坚持原则的资产管理人员。

㈡资产管理人员要热爱学院管理事业,敬业爱岗、勤勤恳恳,忠于职守。

㈢资产管理人员要具备一定的会计基础和核算能力,对资产管理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㈣服从领导,任劳任怨。

五、资产管理核算手续的编报

㈠各单位每年度第一季度初编报本单位该年度所需购置计划数,资产管理科根据各单位编报的本年度资产计划数,汇总后报学院领导研究审批。

㈡每月三十日前各单位编报本月资产增减情况报表并报送资产管理科,十二月份的《资产增减情况表》视同年报。

㈢年度终了,资产管理科汇总各单位年度《资产增减情况表》与年初各单位批准的资产增加计划数相核对无误后,报学院领导作为下年度审批计划的依据。

六、资产管理工作的奖惩

㈠资产管理科对院属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实行平时积分与年终考评相结合的管理办法。(《细则》另订)

㈡奖励办法。学院资产管理科每年对院属各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一次综合考评,对资产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或个人报学院决定,给予表彰或奖励。

㈢惩罚措施。学院资产管理科在每年的资产考评工作或平时管理工作中发现个别单位对资产管理工作马马虎虎,不负责任,无视管理,不按要求建帐核算或对资产管理工作推诿扯皮、给管理工作造成失误或国家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的,报经学院领导依据学院《资产使用与管理责任书》有关规定给予惩罚。购成责任事故的,从严处理。

㈣《资产使用与管理责任书》每年签订一次,责任书签订后由资产管理科会同学院纪检等部门监督执行。

七、《资产使用与管理办法》的有效期限

《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有效。若需修订,修订前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办法》废止,修订后的《资产使用与管理办法》同时生效。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   邮编:4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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