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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职业学院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11-06   点击数:  来源:

永城职业学院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食堂管理,维护学稳定和发展,更好地为广大师生教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食堂的主要职能是为全校师生提供餐饮服务,其运营应当遵守特定的服务性。努力提高饭菜质量、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全师生提供一个优质、便捷、安全的就餐环境,维护学的稳定和发展。


第三条  经营食堂的餐饮企业须经招标程序,遴选资质合规、符合准入条件、信誉较好的优秀餐饮企业承接经营学食堂。


第二章  经营者的责任


第四条  食堂经营者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办理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按《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内容,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第五条  积极主动地配合学的管理工作,及时处理师生的投诉意见。


第六条  认真接受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执法部门的监督意见并及时整改。


第三章  监管责任


第七条  是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经营者是直接责任主体,学监管部门是监管责任主体,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第八条  后勤为学对经营者进行监管的职能部门,应依据合同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堂餐饮日常管理办法》等规章对经营者的食品经营、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经营安全、饭菜质量、饭菜价格、卫生状况等工作实行全面有效的监管。


第四章  食堂餐饮日常管理办法


第九条  制定《食堂餐饮日常管理办法》,经营者必须承诺遵守该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学后勤的日常管理工作。如有违反学日常管理规章制度的餐厅将责令其停业整顿,组织员工学习,整改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第十条  不得无证照经营,应在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如未按要求取得相关证件,不得私自开始营业。


第十一条  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随意提高饭菜价格。如没有提前报备擅自超范围经营或者随意提高饭菜价格的,对该窗口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不得无证上岗。所有进入餐厅的务工人员必须办理健康证后持证上岗,如发现该餐厅务工人员没有及时办理健康证,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餐厅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学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晨午检规定,并做好记录,如因未按规定执行导致发生安全隐患行为的,对该餐厅(窗口)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十三条  食堂内经营场所所有原材料必须按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验收制度,做好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小于两年。如未按规定执行,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


第十四条  自行采购必须进行报备,批准后做好索证验收台账记录。如发现未经报备审批擅自采购的,对该餐厅(窗口)责令其不少于一周停业整顿,直至索证齐全,经查验后,方可恢复营业。


第十五条  不得贮藏、经营、加工、销售“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一经查出,对该餐厅责令其停业一周停业整顿,直至验收合格领导签字同意后该餐厅方可恢复营业。


第十六条  冰柜内物品生熟不得混放,要做到荤素分开,不得有杂物,存放食品不宜过满,摆放整齐,要定期除霜,否则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十七条  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执行“五专” 1、专店管理;2、专柜存放,即必须将食品添加剂放在指定区域的专柜保存并加贴标识;3、专本登记,使用记录本专门登记使用情况;4、专用工具,即必须使用经过检定合格的计量器具进行称重;5、专人添加,安排专人进行配料、投料,按作业指导书操作管理。如有添加剂使用不规范或日常记录不完善的,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并学习《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经验收记录规范后方可恢复营业。


第十八条  操作间不得有毛菜,待加工食品、半成品摆放整齐,有防护措施,不得就地存放,米、面、粮油要离墙离地存放,否则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十九条  备餐间、操作间不得出现私人物品、药品、化装品、违规洗涤用品,否则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二十条  刀、案板等加工工具必须每餐消毒,保持清洁、无霉斑,刀、案板等灶具必须荤素分开存放,并有明显标识,并做好《餐饮具消毒记录》。如有不规范的,责令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停业后组织学习《食堂餐饮日常管理办法》,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营业,否则,继续整改。


第二十一条  不得加工售卖高风险食品腐败变质食品等,一经发现,现场销毁所有高风险食品,并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一周停业整顿。如已造成不良后果,餐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及一切经济处罚。


第二十二条  各餐厅要配备经过培训、持有健康证专职的食品留样员,要配备经消毒的专用采样工具和样品存放的专用可上锁的冷藏柜,并做好留样记录。如未按规定执行,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


第二十三条  不得在操作间、备餐间、员工通道吸烟、不得随地吐痰,务工人员服务态度良好,不得与学生发生纠纷,员工进入餐厅必须统一着装,佩戴一次性口罩、工作帽,加工售饭人员不得佩戴首饰,不得穿工作服离开工作区,否则该餐厅管理员组织其务工人员闭餐后学习相关制度。


第二十四条  剩饭菜必须按照规定存放,剩的荤菜一定要及时放入冰箱冷藏,从冰箱中取出的冷藏食物再次售卖前应先确认无腐败变质后再加热,加热一定要烧煮透彻,中心温度必须达到70℃至少维持2分钟以上,素菜、主食类食品及隔夜饭菜不得再次售卖,否则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3天的停业整顿。


第二十五条  餐饮具使用后及时清洗清洗消毒,餐饮具、盛放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和工具使用前应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如发现未按规定执行,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二十六条  下水道定期清洗,保证畅通清洁、无异味;废弃物桶必须随时加盖,保持外观清洁;操作间及过道墙体、墙角、门窗必须保持清洁;加工机具无油垢、无残渣、内外清洁;拉门工作台内定期清理,保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否则令其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二十七条  地面保持清洁,操作台、灶台、设备下底面污渍随时清理。每日定期清理后及时记录《灶房日常清理记录表》,如发现灶房卫生环境差的,令其对该餐厅给予不少于1天的停业整顿。



第五章  终止合同


第二十 经营者必须服从学管理,如出现不服从管理并屡教不改的,解除其经营权限。


二十九   各餐厅管理员加强舆情监测,对师生在就餐过程中的投诉举报,要及时调查并做好处理结果,如同一窗口被投诉三次以上,解除其经营权限。


第六章  设施设备安全


第三十条  各餐厅负责人定期对各功能间地面与排水、墙壁与门窗、屋顶与天花板符合餐饮服务操作规范要求,定期检查,确保地面与排水无破损、漏水,墙面与门窗无破损、霉斑,屋顶与天花板无霉变、脱落。


第三十  定期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的检查,加强对有关员工的安全操作规程培训,设备、设施维护及时有记录。


第七章  燃气及消防安全


第三十  所有员工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经常参加消防知识普及讲座。


第三十  所有员工必须熟悉消防知识,熟悉灭火方法,做到发生燃气泄漏或火灾时能有效、迅速处理。


第三十  食堂管道燃气应按消防重点部位做到定点、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管理,结合食堂的实际情况制定处理燃气泄漏、火灾事故应急方案。


第三十  每个员工必须熟悉燃气管道的走向及开关的位置,以备应急处理。


第三十  树立防患于未然意识,严格按照燃气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得违反。


第三十  食堂设置专门的消防安全员,职责是检查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员工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细检查燃气关闭情况,并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三十  厨房人员上班前不要着急开电灯(包括电气开关),应先闻一闻是否有燃气味。如有异味,不得开闸,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三十九  下班前关好总开关,并检查有无泄漏,做好关阀记录,确保无泄漏后方可离开。


 


此管理制度自20231020日起执行,执行过程中如有不妥,可通过后勤处研究决定后随时更改,希望各餐厅一定全面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各项措施,严把食品安全质量关,杜绝食品安全各类事故的发生,为广大师生提供更好的就餐环境。


 


                                                                                                            后勤


                                                         2023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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