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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管理规定及申报程序(暂行)

时间:2013-04-17   点击数:  来源:永城职业学院
 

维修管理规定及申报程序(暂行)

     学院土木、水电、空调及有关专用线路(通讯、网络、广播)等维修(含劳务)已进行程序化管理,为进一步规范学院维修工作,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维修内容:

本规定所指维修为全院(含代管学学校及附中)范围内公有设施的土木、水电、空调及有关专用线路(通讯、网络、广播等)的维修。
  
二、职能部门:

学院上述维修工程,由学院维修管理职能部门后勤处负责管理。具体工作由后勤办公室负责。
  三、
维修申报程序:
    1
、各部门必须指定人负责维修申请,名单报后勤处。
    2
、后勤处接到申请后,组织后勤处、纪委监察等有关人员到现场勘察并做出预算,申请维修的部门填写"维修申请表",按维修工程审批程序报有关领导审批,500元以下项目签到院长处(申请维修单位用短信告知董事长),500元以上项目签至董事长处。领导审批后由后勤处组织财务处、纪委监察处、综合办公室等有关单位对工程招标后,确定施工队进场施工。

    3、急修项目(如水管破裂、电路突然发生故障等)在上报分管领导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逐级请示后进行维修,随后再补办相关手续。 

    4、维修完成后 ,申请部门必须仔细核对维修有关内容,确认无误后签字认可。

四、维修工程的管理:
    1
、后勤处接受任务后,应立即与申请单位联系好进场时间,尽快组织施工。
    2
、施工中维修管理人员必须深入施工现场,加强工程质量的检查和监督,确保工程质量。对隐蔽工程的工程量必须有二名以上管理人员到现场计量签证,保证签证准确无误。若维修管理人员因工作失职、弄虚作假造成损失,应追究管理人员的责任。
    3
、在施工过程中,一般不允许提高工程维修标准或增加维修项目,若遇特殊情况,需增加或改变原定项目,必须报院领导同意后才可更改并增加预算。贵重及大宗材料单价按基建项目程序确定。
    4
、工程完工后,后勤处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做好的验收工作。在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维修管理规定和学校的有关制度,按
质量要求,准确无误、实事求是把好验收关。
     5
、工程的结算。工程结算有定额的必须按定额规定进行,无定额的应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工料分析,由集体讨论定价。所有工程结算款额必须送有关部门审计,以审签金额为准。
   
五、本暂行规定自2013325日起实行,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维修申请程序流程图

 

单位申请后勤处派人员实地查看(500元以上的工程有纪委监察室等有关人员参与)→申请单位填写维修单→主管领导签字→财务总监签字→500元以下的工程由院长签字后勤组织有关人员维修→500元以上的工程董事长签字

 

 维修申请表.doc

通讯地址: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   邮编:47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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